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艺创作;电影制片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